网店多次换名 换来万元罚单
本报驻温州记者 解亮
早报讯 国庆假期后,温州乐清网友“wz5yq”收到一纸行政处罚告知书称,他在淘宝网上开的一间网店,因涉嫌虚假宣传,面临一万元的处罚。
其实早在今年5月,“wz5yq”便被乐清工商局七里港工商所叫去,做了一份关于网店的笔录。当晚,他把自己的小店,反反复复看了多次,最后狠狠点了鼠标——关闭网店。
但事情接下来的发展,却远没有点击鼠标这般轻松。7月,他接到工商所电话,让他交押金,他拒绝了;10月,行政处罚告知书发到他所在公司,他再次拒绝签收;前天,工商局的听证告知书,放在了他的面前。
“wz5yq”说:“我真的很郁闷。”
网店生意不好数次改名
“wz5yq”姓陈,乐清七里港人。
陈先生说,由于平时工作不是很忙,听说在网上做生意很赚钱,他就在2005年4月,上淘宝网开了一间网店,做数码产品生意。
数码产品竞争激烈,陈先生无力经营,最终放弃。想起自己从事机电销售工作,他便将平时的产品,拿到网上销售。
为了让顾客对网店“过目不忘”,陈先生数次更改“招牌”。
2007年,陈先生将网店名改为“伯乐机电”,为显示销售区域,又在前面加上了“浙江”。
陈先生说,没想到,就是这个店铺名,给他惹事了。
涉嫌虚假宣传面临万元罚款
今年5月,陈先生忽然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乐清七里港工商所工作人员,让他赶紧去一趟,说要调查他的网店。
“我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事,有些害怕,又怀疑他们弄错了,当天就赶了过去。”陈先生说,在工商所里,工作人员打开他的网店网页,并问了很多问题,最后将网页打印出来,让他一一签字。他都签了。
7月中旬,陈先生接到工商所电话,通知他处理结果出来了,要交一万元押金。他当即拒绝了。
国庆长假后,一张行政处罚告知书送到陈先生的工作场所,“当时我就懵了,没想到一切都是真的,我拒绝签收,第2天就去申请举行听证。”
乐清市工商局发出听证告知书上写明:陈先生开的网店,为提高顾客的信任度,让消费者误认为其卖的产品是大公司生产的,在销售的产品名称前标注了“浙江伯乐机电”字样,而事实上并不存在这样的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已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工商部门做出处罚决定: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罚款一万元。
网店该不该罚要等听证结果
昨天,记者从温州市工商局信息管理办公室了解到,这是温州首例因网店虚假宣传面临巨额罚款的案件。
陈先生申请听证后,具体日期尚未确定。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乐清工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一切结果要等听证会。
浙南律师事务所陈一来律师解释,目前对于网店的相关法律规定,并没有实体店铺那么明确。在这起行政处罚中,如果“浙江伯乐机电”真像陈先生所说,仅是网店名称,而并未涉及“公司”、“企业”或生产厂家等相关宣传,那么仅以此认定其冒充了大公司,从事虚假宣传,有些牵强。但相信工商一定有他的依据。听证结束后,陈先生仍无法接受,可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进一步采取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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