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花 |
张淑萍 |
危害:可形容为“祸国殃民”
这些假发票有哪些危害?城管治安分局局长秦毅下了结论:祸国殃民、危害极大。
一、税收损失。工商业户购买假发票,造成国家税款大量流失。
二、国家财政损失。国家公务机关购买假发票,直接危害了财政收入。
三、企业成本虚增。企业以购买假发票的形式增加生产成本,造成无利润或低利润的假象,逃避上缴利润,导致国家受损失。
四、助长腐败。有了假发票相助,一些企业领导可大肆建立小金库,甚至贪污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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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倒卖假发票的团伙涉案金额极其巨大,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该团伙在8月初至9月8日,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先后进货四批,总重量达半吨之多,严重破坏了社会经济生活,打乱了经济秩序。抓获该团伙,就像端掉了本地“假发票倒卖市场”的老巢,使得许多下线倒卖人员失去了货源。治安管理分局摘掉了这颗“毒瘤”,为社会经济稳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提醒:购买假发票犯罪
假发票横行,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有人买。销售制造假发票是犯罪行为,那么,购买假发票是否违法呢?
辽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顾问、知名律师李振革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销毁,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沈阳于今年2月至9月间,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发票的专项行动,同时,也加大了对“买方市场”即受票企业的整治力度,对所有用票纳税人的发票领购、使用、缴销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对购买使用假发票、涉嫌偷税犯罪的,将立案查处。
目前,城管分局已将7名犯罪嫌疑人刑拘,正在查处购买假发票者,目前已有百余人接受警方的询问。
附:犯罪嫌疑人关系表
(一层)李素兰(主犯)下设3人:
(二层)1.仲肇喜(运输)2.张淑萍(库房)
3.王翠花(销售)其中王翠花下线3人:
(三层)李来明、梁燕、宫宝宏(三人是二级批发)
本报记者 崔平 实习生 李巍 摄影 常晟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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