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时三次报警谎称有炸弹
早报记者 顾文剑 实习生 刘欣
三种口音,连续三次拨打电话,奥运期间谎称华亭宾馆内藏有炸弹。昨日,曾某在长宁法院受审。在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中,曾某的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而获刑1年半。
根据起诉书上的指控,今年8月9日晚上10点至11点34分之间,无业人员曾某分别在本市宣化路290号附近、延安西路1527号附近、安西路500号附近的公用电话亭拨打了110报警电话,编造华亭宾馆的3楼有爆炸物的虚假恐怖信息。期间,曾某模仿了三种口音报警。
曾某的行为随后引起了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上海市消防总队等部门的警惕,相关部门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调集警力开展排爆排查。次日凌晨2时左右,浑身酒气的曾某在一处公园被警方抓获,并随后如实供述了罪行。
庭审时,控方当庭播放了三段电话录音,曾某承认录音为本人的声音,并当庭表示认罪。曾某解释,自己百无聊赖才想到拨打电话报警,并且是“酒后”好玩,没想到使用公用电话也会被抓。对于自己的行为,曾某感到非常悔恨。
曾某的辩护律师认为,曾某在醉酒后拨打电话的行为并非恶意犯罪,而是其神志不清的状态下作出的错误行为,其来源是对生活失意,因此请求法院从轻判决。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曾某的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法院当庭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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