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沈阳10月15日电 记者霍仕明张国强曾经轰动一时的广州律师马克东被控诈骗黑帮老大100万元的案件日前有了二审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是记者今天从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
马克东案于今年5月22日由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马克东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金50万元并追缴个人非法所得。
一审宣判后,马克东向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营口中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初,沈阳涉黑性质组织的头目宋鹏飞、赵文刚等在广州市因涉嫌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公安机关抓获,时任广州市汇明律师事务所主任的马克东接受委托,作为赵文刚的辩护人,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后,赵文刚又找到马克东,请其为包括宋鹏飞在内的同案犯辩护,并提出由其在广州司法机关斡旋,为宋鹏飞减轻罪责。马克东在了解了宋鹏飞病情后,认为可以按法律程序对宋鹏飞中止审判。但其未向赵文刚说明此情况,而称其认识正在审理宋鹏飞案的相关审判人员,可以利用此关系帮宋鹏飞逃避刑事处罚,并向赵文刚索要100万元费用。赵文刚首付给马克东30万元。随后,马克东指派本所的其他两名律师,并找到其他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曹某为赵文刚案的3名同案犯辩护,并支付曹某5000元。
在办理此案过程中,宋鹏飞单独找的辩护律师邱某发现宋鹏飞符合中止审判的条件,便向广州市中院提出并获批准。马克东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对赵文刚予以隐瞒,在法院中止裁定下达之前,向赵文刚催索尚未给付的70万元。取得100万元后,马克东并未将款项交由律师事务所入财务账户予以分配,而是将其挥霍。
营口中院受理该案后,于9月23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