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本市超市首批加贴“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绿色标识的奶粉已经上架,对于加贴“绿标”的奶粉和液态奶,即使是9月14日前生产的,市民也可放心购买。
国家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超市、商店、城镇和农村零售摊点等销售者,必须将所有9月14日前生产的奶粉和液态奶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就地封存,由生产企业进行清理,批批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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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超市的货架上,记者看到某些品牌的奶粉已经加贴了绿色标识,如同一元硬币大小的标签上印有“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的字样,绿色的标签贴在该奶粉的外包装上,显得十分醒目。按照规定,2008年9月14日以后生产的已经过批批检验三聚氰胺含量符合限量值的乳制品,不加贴绿色标识,因此9月14日之后生产的奶粉和液态奶即使没有绿色标识,消费者也可以放心选购。如果要是购买9月14日前生产的乳制品,则最好选择加贴“绿标”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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