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部法制新闻网
宁陕县交通局局长和知情者透露通村道路为何质量不合格,有律师认为--交通局不作为和乱作为导致豆腐渣工程出笼。
西部法制新闻网讯(记者 毕均让)宁陕县通村道路豆腐渣工程被曝光后,目前该县正在要求各工队全面返工,豆腐渣工程可以在返工后有所掩盖,然而由此引发的资源浪费谁来负责,同时对于造成豆腐渣工程的直接责任人该不该问责,但愿中央的许多要求在地方的执行过程中不要被敷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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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长:道路豆腐渣与物价上涨有关
2008年10月6号,本网报道了陕西宁陕县通村道路豆腐渣工程之事,目前省农村道路管理局和安康市交通局已介入调查。2008年10月11日,宁陕县交通局局长田伟斌向记者介绍了该县通村道路的施工及管理情况,他承认监管不到位造成了道路施工中许多质量问题。
据田局长介绍,陕西宁陕县通村道路省上拨款每公里15万元,加上其他配套资金,总共每公里才17万元,而今年的物价上涨厉害,资金很紧张。也正是由于资金紧张,作为监理的乡村干部积极性不高,造成监理真空。他承认,不管怎样,质量没有保证是说不过去的,目前各工队正在加紧整改。
知情人:养护期未到县领导参加庆典强上路
据记者了解,造成该县通村道路出现质量问题还有其他原因:据知情人介绍,筒车湾至梅子乡的通村道路,县上要求4月25日必须结束,因为该县的漂流公司5月1日开业,要使用刚刚修好的通村道路。这一点田局长也予以证实。他说,水泥路面的养护期必须达到28天才能通车,但由于种种原因,许多道路就根本达不到规定时间的养护期。据了解,漂流公司开业时,该县几个县领导都参加了典礼,但唯一没有人提说的就是通村道路在没有达到养护期时就予以使用,会给路面造成什么影响。漂流公司开业了,而国家投资修建的通村道路所花费的资金也可能就此“漂流”。
筒车湾到梅子道路施工负责人这样介绍,县上要求4月25以前必须完工,主要就是因为漂流公司5月1日要开业。就刚刚修好的道路能不能在28天的保养期内就予以通行,给路面质量造成什么样的影响,施工方是否向县上反映过,施工方说,我们给县上修路,质量由他们监管,他们要通车我们有什么办法,那是监理方要出来说的事。作为一级政府对自己所实施的通村道路工程质量持怎样的态度,已经一目了然。
监管缺位:开工4个月村干部才接到监工通知
在该路段存在大面积翻浆,据施工队说,裂缝、树枝铺垫可以整改,但路面大面积翻浆是无法弥补的,除非重做。另一个原因就是监理真空:据青龙村村干部证实,他们村的道路5月份开始施工,但直到9月3号他们才接到的由他们监管。田局长介绍说,施工管理的监管人员都由各乡(镇)上报,而且都有上报材料和监管人员名单。但举报人却认为,不管你材料做的如何缜密,落实没有落实,才是主要的。青龙村村干部说,等他们接到由他们来监管通过他们村的道路质量时,道路施工已接近尾声,造成实际施工就没人监理,这样的道路施工如何保证质量呢?据施工队介绍,在施工中,也有主管部门的人来查看,但都不会停留多长时间。据说,他们过去也是这样施工,验收时由县上负责应对上面,怎么通过验收施工队也不知道。而八亩村一村民这样认为,省上拨付资金给村民办好事,地方就不能糟践,要么你就别修,要么你就修好,像他们县上的这种只管修路,不管质量的修法,简直就是糊弄上面。
有律师认为交通部门不作为和乱作为
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屈建国认为,近期全国刮起的问责风暴,是新中国建立后空前的。在全面提倡建立新农村的今天,豆腐渣通村道路如何使农民朋友走上新农村的道路。屈律师认为,道路施工中该监管的不监管和迟监管,就是交通部门的不作为;让养护期未到的道路提前通车,这又是作为道路主管部门交通局的乱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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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问责制,是指一级政府对现任该级政府负责人、该级政府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所管辖的部门和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以致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给行政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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