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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军士兵在伊拉克街头巡逻。驻军协议草案让美军不再有恃无恐 |
3年内,美军撤离伊拉克
□史先振 新华社供本报特稿
伊拉克和美国官员15日证实,两国政府就驻伊美军地位协议草案达成一致。根据草案,美军2011年底前全部撤离,伊方有权优先处置在驻地外“未获授权”行动时犯罪的美军士兵。
伊决定去留
伊政府发言人阿里·达巴格15日在首都巴格达说,草案要求美军2009年6月之前撤出所有城镇,2011年12月31日前完全撤离,除非伊政府请求美军继续驻扎。
他告诉路透社记者:“撤离计划将在3年内完成。到2011年,政府将决定是否需要新协议,协议类型将取决于那时面临的挑战。 ”
围绕驻伊美军地位问题的谈判始于今年3月,计划今年7月底结束。然而,双方在美军和外国承包商是否受伊法律管辖问题上存有分歧,迟迟不能达成一致。
鉴于联合国对以美国为首的多国部队在伊行动授权年底到期以及美国总统乔治·W·布什任期即将结束,美方谈判小组决定不再继续讨价还价,把草案提交高层决定。
美军受约束
协议草案对美军行动作出严格限制,核心内容是犯罪美军士兵不再无条件享受司法豁免权。
伊官员引述草案内容说,美方对在美军基地或执行任务时犯罪的军人和承包商拥有优先处理权。据美联社解读,这一规定旨在庇护在获授权的作战行动中故意杀害伊平民的美军士兵。
不过,伊方有权处理在美军驻地以外执行未获授权的任务时犯罪的军人和承包商。美国当前在伊驻军大约14.7万人,除执行获授权的任务外,很少有人离开驻地。
草案规定,美军未获伊方许可,不得拘捕嫌疑人和搜查其住所,但战斗情况除外。遭美方羁押者必须获释或24小时内交给伊方,最终实施时间尚待双方确认。
此外,规定要求美军行动须遵循伊拉克法律和风俗。双方将成立一个委员会,协调美军行动。美联社认为,草案限制了美军行动,伊方将发挥更大作用。
草案还规定,伊方将对巴格达市中心“绿区”行使全部管辖权。那块区域面积大约9平方公里,坐落有美国大使馆和伊拉克政府机构。
批准阻力大
伊美两国最终签署协议面临不少阻力。
伊拉克方面,依照程序,草案须经政治安全委员会批准,继而提交议会讨论。政治安全委员会由总统、副总统、总理、议长和各大党派代表组成。
然而,伊各派在美国驻军问题上立场不一,一直要求美军撤离的什叶派人士穆克塔达·萨德尔呼吁支持者每周五上街游行,反对签署美军地位问题协议。
萨德尔派议员艾哈迈德·马苏迪说:“只要我们土地上有一名美军士兵,我们就不接受任何协定,我们不会投票赞成任何协议。 ”
美联社15日援引伊官员的话报道,伊总理努里·马利基14日晚向总统和两名副总统简要介绍草案内容,将于本周末之前把草案提交各政党领导人审议。
马利基的一名助手说,他希望草案提交议会前争取更多政党支持,最终获得议会三分之二以上议员赞成。另一名助手说,如果各政党支持草案,伊方将向美方提出更多要求。
美国方面压力也不轻,布什的助手计划近期向国会议员介绍草案内容。美国国会在从伊撤军问题上存在严重分歧。
民主党总统候选人贝拉克·奥巴马希望2010年年中前从伊撤出作战部队;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约翰·麦凯恩则反对为撤军设立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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