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小额信贷机构整体水平不高,资金来源和管理能力有限 |
我国小额信贷供给发展不足
□徐洁云
随着各地小额贷款公司试点陆续挂牌成立,小额信贷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昨天,中国小额信贷发展促进组织发布《2008小额信贷行业评估报告》指出,中国小额信贷市场需求巨大,但是供给方面,尤其是对农村的小额信贷供给十分不足,有着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同时,针对众多小额信贷组织出现的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一向关注其发展的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吴晓灵昨天提出,希望小额信贷组织努力创造条件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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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远大于供给
报告指出,中国的小额信贷市场的供需并不平衡,就供给而言,虽已形成了一种小额信贷供给机构多元化和供给渠道多样化的局面,但是,供给总量有限,大多仅是试验性的;而在需求方面,贷款需求是首要的。
因此,报告认为正在国内蓬勃发展的小额贷款公司,实际上仅仅是开展小额度贷款服务的公司,与信贷公司这个概念有区别。中国小额信贷市场需求远大于供给,满足率较低,服务很不充分,而与城市相比较,农村的金融服务更加不足。
全国2800多乡镇没有任何金融机构覆盖。此外,中国现在的小额信贷公司实际是只贷不存的小额贷款公司,与国际上涵盖存款、贷款、汇兑、保险、投资服务的小额信贷概念尚有差距。
报告建议,应该出台相应的法律以更好地规范小额信贷行为,并对不同类型的小额信贷机构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
报告同时提醒,小额信贷应该是一个带有商业可持续和社会发展目标双重价值观的社会产业,而我国目前主要趋势为商业化发展,有忽略小额信贷应承担的社会发展目标和社会责任的倾向。
须解决融资与管理
报告中还指出,中国小额信贷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小额信贷机构整体水平不高,面临资金来源和管理能力的限制。
对此,吴晓灵昨天指出,按照今年5月中国银监会和人民银行联合下发 《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小额贷款公司可以从两家金融机构融入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的资金。如果小额信贷组织转为小额贷款公司,可以获得合法的外援资金来源,一定程度上克服其资金来源短缺的状况。
自1993年我国引入小额信贷模式以来,小额信贷的发展虽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没有法人地位,一直深受没有广阔的资金来源而不能做大的烦恼。
除了可以扩大资金来源,吴晓灵还认为,小额信贷组织转为小额贷款公司还有利于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
《报告》还建议,要构建保障小额信贷机构竞争性运转的制度基础,包括建立小额信贷投资基金等。昨天,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主任助理王静称,该中心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最近批准了建立中国普惠制金融的新项目,将与人民银行合作建立国家普惠金融咨商委员会,并与国开行建立普惠金融投资基金。据悉,该基金投资规模至少为1亿元,并“计划年底申报,争取明年注册下来”。
吴晓灵表示,尽管目前中国经济发展的基本面没有变化,但全球肆虐的金融危机和经济放缓必然会对未来中国经济产生影响。在经济由过度依赖外需拉动转向内需拉动的过程中,部分企业会因不适应形势的发展而破产,而小额信贷在应对此形势之时,可以发挥相应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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