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减排在南粤”
本报讯 记者张小磊,实习生江赟,通讯员黄慧诚、闫怀强报道:“污水处理厂建成了,但管网建设不配套、不完善,它是造成一些现有设施闲置‘晒太阳’的主要原因,其直接影响到了广东污水处理的总体效率,继而也无法有效削减COD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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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1 污水处理
在韶关,记者在市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了解到,该厂采用氧化沟工艺和一级强化处理+人工湿地处理工艺,处理林桥坑一带生活污水和部分工业废水。在现场记者很难闻到其它污水处理厂弥漫的那种臭味。专家指出,这表明进水COD浓度偏低。据韶关市水质净化中心负责人介绍,目前韶关市政管网还不完善,还不能完全做到“雨污分流”,导致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不高,有时甚至不到100,直接影响了污水处理效果。
在深圳龙岗区横岗污水处理厂,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进水COD浓度低,有时在雨季不得不添加猪粪来增加COD浓度。该负责人说:“没办法,COD浓度太低,连细菌都难养活,影响污水处理效果。”据区环保局副局长蓝云兰介绍,目前龙岗区已建成9座69.7万吨日处理规模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67公里,但离规划要求还有很大距离。污水处理厂的管网建设也是他们最为头疼的问题。
影响2 减排效果
而在广州市白云区龙归污水处理厂,记者看到漂亮的污水处理厂主粤体工程已建成,但由于管网未建成,没有污水进来,污水处理厂成为“晒太阳”工程。
“管网建设滞后也直接影响着污染减排效果。”省环保局总量办主任吕凤林指出。根据国家核查办法的有关规定,核查(督查)中发现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达不到应接纳量50%的,认定为不正常运行,而核查(督查)中发现城市污水处理厂不正常运行一次,监察系数取0.8,不正常运行两次,监察系数取0.5,超过两次不正常运行,监察系数取0,减排效果也为0。
措施 管网建设安排专项资金
为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广东省政府近期决定由省财政拨款25亿元一揽子解决全省欠发达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根据工作方案,东西北地区15地级市的全部县(市)城(市区)共100多个、总规模为300多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将2008年底前全部动工,2009年底前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010年发挥减排效益。
“2009年底前要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并于2010年发挥减排效益,任务十分艰巨,其中完善配套管网建设更是重中之重。”省环保局珠江整治办处长陈铣成说。据介绍,为扭转管网建设严重滞后的局面,工作方案明确提出按照“厂网并举、管网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规划和建设污水处理厂管网系统。工作方案还对管网建设也安排了专项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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