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16日电今天下午,中央编办副主任黄文平作客中国政府网,与网友在线交流,并回答了网友的提问。黄文平介绍了国务院“三定”规定的形成过程。
黄文平介绍说,“三定”的形成大体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部门草案拟写阶段。
各部门按要求结合本部门的特点向中央编办提出本部门“三定”规定草案。第二阶段为征求意见阶段。中央编办将部门报送的“三定”草案分送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第三阶段为审核协调阶段。中央编办对草案进行审核,结合相关部门反馈的意见提出修改建议,就有关问题与部门进行充分协商并力求达成一致,比如我就曾经和多个部门的主要领导和负责同志面对面协商,有的达到九次之多。如果仍达不成一致的则报请国务院领导裁决。第四阶段为审议发布阶段。中央编办形成“三定”规定送审稿和审核意见,先报请国务院分管领导审核提出意见,然后按程序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对外发布。
“三定”规定是《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具体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在制定过程中,就广泛而深入地征求了各部门、各地方和权威专家学者的意见,可以说,“三定”规定从源头来说就是吸纳各方意见、集中各方智慧的结晶。比如我就去了广东省、重庆市,专门征求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意见,这些意见体现在方案中,最后都会具体落实到“三定”规定当中去。在制定第一批46个部门的“三定”时,我们一般都征求了20个以上部门的意见,最多的征求了50多个部门的意见,也就是说,凡是与这个部门职责和业务有关的部门和单位都要征求意见。总的看,各部门的“三定”规定,都是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沟通协商、多轮修改完善后形成的。 (来源:人民网-时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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