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王皓。 中新社发 汤彦俊 摄
上周末沸沸扬扬的“王皓打人”事件,眼看着要跟随八一队、国家队的从轻处罚,以及王皓本人名为“让大家知道真相”的博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14日,最早报道此事的《京华时报》热线部记者任冠军却贴出一篇“对王皓否认打人的回应”的文章,称王皓否认事实,“醉酒”、“打人”等重要细节均有录音为证。
王皓车上还有女子 任冠军在博客中详述了当晚的采访过程,“10月9日晚,是我值守本报的夜线新闻,也就是说我们的热线电话呼转到我的手机上。
当晚11点10分左右,一名男子打电话称,白石桥的腾达大厦前有军人打人。我当时没有理会这条线索。大约5分钟后,电话再次响起,还是同一个人,对方说,奥运冠军王皓动手打人,这么大的事你们不来?”
“到达现场后,我开始采访。首先采访的是几位停车管理员。管理员讲述了王皓欲撒尿,然后保安阻拦,被踹4脚。随后,我又到腾达大厦采访被打保安的同事。其中一名保安讲得更加详细一些。如同我稿子中所写,王皓欲撒尿,保安阻拦,然后被打。保安从监控中看到后按警铃,多名保安赶到。随即发生对峙,王皓在此期间返回车内拿扳手对峙。期间,保安还提到现场有名女子,叫王倩。”博客称,保安说,王皓曾嚷过一句,“王倩,你回车里去”。而这部分采访和之前“踹4脚”的采访,均有录音证据。
“采访完第一现场后,我奔赴甘家口派出所。在派出所门口,我先见到了王皓所乘坐的无牌越野车,车前有"纠察"字样。……我和此前守候在这里的摄影记者决定在外等候王皓出来。大约10日凌晨零点左右,腾达大厦的3名男负责人过来处理此事,还带了摄像机。我表明身份后,他们同意我一同进入派出所。在派出所内,我采访到了一位女停车管理员和被打的小贾。女停车管理员说,当时王皓欲以2000元私了,然后又到派出所内改为200元,这名停车管理员抱怨了半天。大约凌晨1点左右,王皓的几名领导赶到派出所,并与大厦的领导谈判。”
当晚保安未接受赔偿 任冠军的博客还提到:“还有一点在此一并说明,当天晚上,我在派出所内看到,王皓的领导试图给被打保安钱,但保安被他的领导叫住,并被要求不得收钱,这位领导当时说,"要钱就不占理了"。随后,王皓就离开了派出所。据我掌握的信息,当晚是没有赔偿的,有媒体所报道的赔偿2000元的事,不知从何而来。”
同时,任冠军还提到一个补充细节:王皓在向小贾道歉后,跟在场的人一一握手。“王皓同学,我就是你出派出所前最后握手的那个人。整个采访中,警方、王皓的领导们一直特别担心媒体的出现,所以,我在派出所内并没有明示自己的身份,也得以掌握了一些情况。”此后,任冠军直接质疑王皓,“对于王皓是否打人,我当时没有在冲突现场,所以不可能有直接的证据,但我在第一时间采访到的多名停车管理员、保安,他们均指认你打人,他们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编造好一个故事去欺骗媒体,并且当事人小贾和女停车管理员当时均不知道我的身份。此外,如果你真没有打人,为什么会闹到派出所?仅仅是因为争执几句就闹到报警的地步,试想一个小小的保安有这种胆子吗?王皓既然要出来澄清,就麻烦你把当时都发生了什么详细的讲出来。我的多名采访对象,在前后不超过30分钟内接受我采访,都指认你王皓打人,你怎么解释这一事实。你这次是想指责他们串供诬陷你,还是指责我的录音造假?我在写报道的时候,关于你身边的女孩、2000元私了等内容均没有写,只是写了多个采访对象都提到的撒尿、打人这些基本内容,我自认为,对于你已经非常负责任。没想到,你在甘家口派出所道歉刚几天,就反口要洗脱自己。”
最后,任冠军在博客中披露自己写这篇博客,是因王皓否认打人,“等于是否定了媒体所有的报道,我自然要维护我的报道。既然你要站出来说话,我们就把各自的证据呈现出来,尽可能还原当时的事实真相。对于娱乐体育圈里的炒作,我不感兴趣,我只是在捍卫一个普通记者的尊严(为了保证阅读顺畅,本报记者对这段博客略有删减)。”
(王嫣) (来源:解放网-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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