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重庆10月15日电 谭玉文杨志勇天上不会掉馅饼,可重庆市石柱县的谢远菊却碰上了这样的“好事”,结果因此深陷囹圄。近日,经重庆市石柱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谢远菊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谢远菊在今年4月30日到石柱县城新开路信用联社柜员机上取钱,当她正准备将自己的银行卡插入自动取款机时,发现在柜员机上竟然还有一张未被取走的银行卡。于是她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试探性按下了取款200元的键,钱真的出来了,她喜出望外,又取了1500元。但她发现此卡上尚有近10万元的余额时,正愁买房子还差钱的她产生了占有这笔钱的念头。
为了不被人发现,谢远菊持此卡到了另一个自动柜员机上,并成功“破译”了该卡的密码。谢远菊为了躲避银行监控,专门购买了红色太阳帽对自己进行乔装打扮了一番,并用此卡于当日下午、次日上午先后在石柱县和涪陵区等地取走卡上的现金102400元,存入自己的银行卡。事后经失主报案,公安机关通过银行监控录像将其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