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除了加大对“三农”的资金投入;提升农业的科技含量,确保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还应加快并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包括民主改革,法制改革、土地管理体制改革、干部制度改革等,真正落实农民的主人翁地位,着实解决“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的问题,确保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和支配权,并使这种权利转变成为农民致富道路之一。
通过大幅增加农民收入,真正让农民富起来,让农民成为我国消费主体。为此,具体建议如下:
一、及早建立为“三农”服务的和“三农”所需的相应的金融机制。目前我国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及其它银行门坎太高。与其让地下钱庄、黑银行泛起,不如政府尽快行动起来,否则“三农”受损,政府最终也要为此付出代价。
二、从中央做起,各机关,团体,切实贯彻“执政为民”的方针政策,大力削减行政公共开支(如办公用房建设、用车、出差、考察、宴请、办公设备等),把节约资金用于充实和改善“三农”问题上。
三、改善“三农”,人才是决定因素,除中央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外,还可考虑以下做法。一是利用现有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设施和师资等资源,分批分期对现有县、乡、村干部进行轮流培训,重点开设法制建设、人本理念、持续协调发展等课程。二是加强农民教育。在农村开设更多的职业技术学校,让农民有更多的机会接受职业训练。三是除继续从应届大学生中选派“村官”外,还应从各级党政机关现职人员中选派一部分人赴农村轮流挂职。
四、中央提出确保全国18亿亩耕地的底线是正确的。在推行的过程中,应防止“一刀切”。中国的东北、中部、西部有耕地潜力且宜种植粮食,而珠三角、长三角等地耕地有限,必须严格控制工业占地,但又不可能不占用部分耕地。可以在上述地区间实施“土地置换”(即“土地占补”)办法:一方面充分发展东北、中部、西部地区的粮食种植业,以缓解东部沿海地区因工业占地导致粮食减产的矛盾,同时东部沿海地区以相应“买地”的资金来抵补在东北、中部、西部地区发展农业之所需。这样国家整体平衡,而各地各得其所。 (来源:人民网-中国政协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