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16日电(记者孙晓胜)北京市建设委员会16日发出通知,北京市所有在建和即将开工的建设工程必须在2009年3月1日前,在施工扬尘、渣土运输、声光排放、安全生产等方面达到相关的绿色标准。
北京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奥运会筹办过程中,北京市在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建设施工、管理运行等各个环节践行“绿色奥运”理念。
在奥运工程建设和城市建设过程中大力推行建筑节能、环境与生态保护、资源可持续利用、绿色环保建材,从整体上提升了北京建筑行业建设水平。奥运会后,这些宝贵的奥运遗产还将巩固下来。
北京市建委要求,今后北京的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和招标文件时要明确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的要求,并提供包括场地、环境、工期、资金等方面的保障。负责协调、解决因绿色施工落实不到位导致的噪音和光照射扰民问题。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督促施工单位按照《绿色施工管理规程》组织施工。
对于临时设施建设、限制施工降水、控制施工扬尘、渣土运输、降低声、光排放等方面,北京市建设部门制定出了严格的规定。
据了解,为确保各项绿色标准落实到位,建设部门将加大对施工现场的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不达标的工地,要求整改或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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