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记者赵琳琳通讯员石岩)由于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被一家数据公司擅自以扫描录入的方式做成电子版本,收录在公司自己的数据库中,并向全国高等院校图书馆和其他图书馆出售,482名硕博士日前告上法庭。案件昨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一审判决,法院判决数据公司停止收录其中364名硕博士的论文,在网站首页连续24小时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364名硕博士2300元到5100元不等的损失。
今年6月、8月,482名硕博士陆续将万某数据公司告上法庭,称其独立创作完成尚未公开发表的硕博士学位论文被万某数据公司擅自以扫描录入的方式制作成电子版本,并收录在其制作的“数据资源系统”中的“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内,通过向全国各高等院校图书馆及其他图书馆出售“万某数据资源系统”的方式,在网站上提供浏览、下载服务,谋取高额利润。482名硕博士认为,万某数据公司以营利为目的,非法发表、复制、公开并传播、销售其论文的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故提起侵权诉讼,要求万某数据公司在媒体及网站上公开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律师、公证费用支出。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数据公司停止收录364名硕博士的论文,在网站首页连续24小时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364名硕博士2300元到5100元不等的损失。而其余118名硕博士因曾将较为完整的权利授权给学校,学校又作了相关授权,法院判决驳回了这部分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宣判后,482名硕博士的代理律师当庭表示将提起上诉。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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