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一农民赴日打工出走未归 保人赔劳务公司20万
□记者 何中有 通讯员 李海华
今报焦作讯 焦作市一农民在和劳务公司签订赴日打工合同后,私自出走滞留日本不归,导致劳务公司被罚巨款。
2006年6月,博爱县农民王军与焦作市外派劳动服务公司签订协议,通过河南海达劳务服务公司派遣赴日打工。合同约定,海达公司负责与日方雇主的谈判签约及王军在国外的管理等工作。胡某、王某二人自愿为王军作担保,如王军违约,二人各担1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责任。该合同进行了公证。
去年11月14日,王军在日私自出走,至今未归。随后,日方就王军出走一事扣留海达公司管理费300万日元,海达公司则扣收焦作市外派劳动服务公司违约金20万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后认为,焦作市外派劳动服务公司与王军及胡、王二人签订的合同内容和程序合法,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遂判决胡某、王某各赔焦作市外派劳动服务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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