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教育培训中心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李阳疯狂英语”品牌进行招生宣传。日前,黄浦法院判令其停止侵权,在网站上发表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4万元。
“李阳疯狂英语”于2003年8月21日成为注册商标,注册人为李阳。
同年10月23日,“北京李阳疯狂英语培训中心”登记注册成立。2007年9月30日,“李阳疯狂英语”发现上海某教育培训中心网页上以特大字体突出使用了“李阳疯狂英语”字样,并以较小字体标注“上海唯一授权总代理”。“李阳疯狂英语”告上黄浦法院,索赔50万元。
法院认为,上海某教育培训中心在网站上擅自使用原告企业名称及知名商品(服务)特有名称,且经营内容相同,足以使消费者产生误认,构成不正当竞争。(忻意董燕静) (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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