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10月17日电 (记者毛咏)经过国家地震局和新疆地震局专家共同进行的灾后评估,新疆乌恰地震直接经济损失共计6728.4万元,灾区恢复重建所需资金预计超过1.7亿元。
据地震灾情评估工作队专家、新疆地震局副局长寇大兵介绍,工作队在灾区行程3000多公里,调查了所有分散深山沟壑中的牧民居住点、临时放牧点等,取得了比较翔实的基础资料,于16日形成了《2008年10月5日新疆乌恰6.8级地震灾害损失评估报告》。
《报告》显示:乌恰地震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灾区受灾人口3189户计12756人;有176户共704人失去住所。疏散安置寄宿在校学生约600名。地震造成总直接经济损失为6728.4万元,预计灾区恢复重建需要17872.01万元。
2008年10月5日北京时间23时52分,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发生6.8级地震。灾区位于新疆西部边陲,极震区位于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交界处的帕米尔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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