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17日电(记者杨维汉)最高人民法院举行讲师团成立大会暨2008年巡回授课活动送行仪式,这标志着最高人民法院成立常设讲师团,开始面向基层和西部法院巡回授课。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常设讲师团将主要面向基层和西部法院开展巡回授课活动,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亦可根据需要随时启动。
讲师团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开展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官职业道德、法官行为规范和司法作风的教育培训;讲解法律适用中的基本理论问题、复杂疑难问题和前沿问题;阐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调研成果;讲授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各地审判实践经验基础上所提炼出来的司法理念和裁判方法;针对当地审判工作情况答疑解惑;交流办案经验和心得体会等。
据了解,常设讲师团的教师主要从最高人民法院各相关业务庭室、国家法官学院以及部分中东部地区高级人民法院及其培训机构抽调,由政治素养良好、理论功底扎实、业务造诣深厚、授课经验丰富的同志组成。讲师团师资库为开放式建制,首批聘请王立等51人担任教师,今后将根据教师授课情况和讲师团授课需要随时进行增补和调整,使之逐步形成德才兼备、专业齐全的师资库。
为有效缓解西部地区法院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最高人民法院已连续2年组织支援西部讲师团巡回授课活动,受到西部广大法官的普遍欢迎和好评。实践证明,组织讲师团开展巡回授课活动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一个有效途径。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表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新时期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培训,着力提高广大法官的司法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把教育培训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牢把握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的正确方向。要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和队伍实际,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教育培训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教育培训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人民法院队伍,推动人民法院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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