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七市加薪基准线15%
广东发布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新快报讯(记者 文安 实习生 郭润琳)广东省劳动保障厅昨日正式发布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珠三角地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企业加薪基准线为15%,上线为21%,下线为5.5%;东西两翼和粤北地区基准线为10%,上线为15%,下线为3.5%。
据介绍,以上工资指导线是根据国家有关企业工资分配政策及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预测,结合省内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就业等因素得出,虽对企业无强制作用,却以客观的工资增长趋势指导各类企业的薪酬分配,同时表明政府对企业涨薪的态度,劳保部门要求各类企业依照指导线并结合实际确定本年度薪水涨幅,并制订实施方案。
据了解,广东省从1997年实施工资指导线制度以来,每年都向社会公布工资指导线,指导企业提高职工工资。历年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与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基本持平。
企业类型不同涨幅有别
相关通知规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上年人均工资为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0%以上2倍以内的,工资增长幅度可按基准线确定;上年度人均工资为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工资增长幅度应低于基准线;人均工资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0%的,工资增长可在基准线与上线之间的幅度内确定。劳保部门提出,经济效益好、支付能力强的竞争性企业,可以按工资指导线的上线确定职工人均工资的增长。
通知要求生产经营尚属正常、但经济效益增长缓慢的企业,可按不低于下线的标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亏损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可以按下线安排职工工资增长,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应采取各项措施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据介绍,若按下线安排职工工资增长,企业必须获得工会或者职代会的同意。
欲突破上线须具备四条件
通知对国有垄断企业、享受国家财政补贴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提出特别要求: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一般不得突破基准线;上年度平均工资水平为本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且经济效益好的垄断企业,应按下线确定增长幅度,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工资增长水平拟突破上线的,须具备以下四项条件:
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80%;2008年预计企业经济效益显著增长;企业人工成本状况、劳动生产率指标处于同行业较好水平;完成当年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
企业要着力提高一线工资
省劳动保障厅要求,各类企业在确定本企业工资增长时,应当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对工资水平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或两年以上不增长以及工资增长缓慢的生产一线职工,要予以倾斜。生产一线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工资不得增长。
按照要求,各类企业应根据上述原则,在当地政府公布企业工资指导线30日内,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如何确保加薪计划落到实地?劳动保障厅提出,各类企业应根据工资指导线,综合运用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人工成本信息,与职工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各岗位的工资水平,理顺内部分配关系,完善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新快辞典
广东工资倍增计划
为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广东劳动保障厅今年提出为期5年的“工资倍增计划”并开始实施,该计划提出,从2008年开始全省企业职工工资每年平均递增14%以上,力争到2012年实现居民总收入比2007年翻一番。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工资倍增计划的途径主要是完善最低工资制度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出台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指导价指导企业工资的增长,并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解决工资增长机制和决定机制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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