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
对三类用户进行补贴 市市政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至今年采暖补贴对象为:今年3月15日前(含3月15日)在北京市燃气集团统计在册的已通气使用的城市管网范围内分户自采暖用户,不包括趸售区域内的同类用户。
2008年至2009年采暖季查表对象为:2008年11月15日前(含11月15日)在北京市燃气集团统计在册的已通气使用的城市管网范围内分户自采暖用户,不包括趸售区域内的同类用户。2007年至2008年采暖季新通气的城市管网范围内分户自采暖用户,从通气之日起计算采暖补贴用量。
由于分户自采暖用户补贴量需要通过两次表底数来计算,为了便于实施补贴,根据查表情况,市市政管委将分户自采暖用户分为A、B、C三类。
补贴办法
不以现金形式补贴 市市政管委介绍,自采暖用户2007年至2008年采暖季补贴工作与2008年至2009年首次查表将同时进行,但是由不同的团队人员完成。
2008年至2009年首次查表时间为即日起至今年11月15日。2007年至2008年城市管网范围内分户自采暖用户用气每立方米补贴0.15元。补贴形式以天然气形式予以补贴,不是以现金形式补贴。符合城市管网范围内分户自采暖用户补贴条件的用户,市燃气集团组织人员持POS机入户将天然气补贴量直接写入用户燃气卡。
补贴时间
在小区公示入户时间 市市政管委提醒,燃气集团相关人员入户前,将在居民小区公示入户时间,请用户务必家中留人,备好燃气卡,予以配合。如果用户拒绝访员入户或不能提供燃气卡,致使无法抄录表底数、不能完成补贴量的写入,将视为用户自动放弃2007-2008年和2008-2009年享受采暖用气补贴的权利。
咨询电话 北京市燃气集团服务热线:96777北京市燃气集团销售一分公司电话:67221321北京市燃气集团销售二分公司电话:62220569
(责任编辑:李恺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