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10月17日电 (记者周立权)记者17日从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会上了解到,到2010年,吉林省每个农村村庄都将建起消防队,从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目前吉林省农村火灾仍然较多,占全省火灾总数的60%以上,许多农民因火灾致贫、返贫。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吉林省决定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
据介绍,今年年底前,吉林全省所有建制镇,都要建成一支包括政府专职、民办、联办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到2009年,全省43个重点镇要建成配备基本消防装备和制式消防车的政府专(兼)职消防队。到2010年,每个农村村庄要建立一支配有消防机动泵和配套消防器材的群众义务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者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
为此,吉林省要求各地要把农村消防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责任编辑:李恺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