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卢洪喜通报“10·11”案件进展情况
中广网哈尔滨10月18日消息(记者杨沼畔)黑龙江省政府今天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哈尔滨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卢洪喜通报“10·11”案件工作进展情况。
卢洪喜副局长介绍,“10·11”案件发生后,黑龙江省委领导高度重视,按照省公安厅的部署,哈尔滨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了“10·11”专案组,全力开展工作。警方已进行了现场勘察、走访和调查取证,控制了相关当事人。
按照法律程序调取了案发现场的原始监控录像,固定了有关证据。目前,基本查明了案件起因和过程。
根据警方调查,2008年10月11日晚间,哈尔滨铁路公安局直属公安处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齐新(男,30岁),招待来哈的黑龙江省肇东市公安局民警李峰(男,28岁,与齐新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职培训同学),同时邀请哈尔滨铁路公安局指挥中心民警刘力男(男,31岁)、哈尔滨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李鑫宇(男,30岁)、香坊分局民警王金刚(男,31岁)、交警支队民警栾某(男,31岁)参加。饭后,在刘力男的提议下,6人分乘两辆轿车于22时许来到糖果酒吧。在酒吧门前,遇到林松岭和原大学同学车亮(男,22岁,无业)、杨森(男,22岁,无业)、潘兴(男,23岁,无业)、王振超(男,22岁,无业)以及两名女青年。由于站在糖果酒吧门前的林松岭和杨森认为李鑫宇在酒吧门前起车速度过快,与齐新等人发生口角。经双方劝解后,齐新等人进入酒吧。在酒吧内,双方发生撕打后又打到门外。在齐新、李鑫宇、王金刚头部、胳膊和脸部受伤并讲明身份的情况下,林松岭仍然不住手,双方再次撕打在一起。林松岭跑到地铁工程铁护板处后死亡。
由于目前死者林松岭尚未进行尸检,其真正死亡原因需等待尸检后才能认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公安机关表示,将严格依法公正地处理此案。
(责任编辑:廖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