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酒杯碎片溅身引发“血拼”11人被判刑
本报海口10月19日讯(记者纪燕玲特约记者黄叶华)只因摔破的酒杯碎片溅身,海口市一酒吧门口发生“血拼”致一死两伤,下此毒手的11人被判刑。涉案主犯又涉及一宗抢劫案,两罪并罚被判处死刑。
2007年10月15日凌晨许,刘某、符某、刘某某及卢某等在酒吧喝酒时,因被王建巢摔破的酒杯碎片溅身而与王建巢发生争执。王建巢先动手殴打对方并持刀捅刺刘某、符某、刘某某,与王建巢一起的林景、林邓、刘永进、王岩、李振瑞、王景聪、王某、王龙文、林昌、王克荣及“阿龙”(另案处理)见状也纷纷追打刘某、符某、刘某某,致使刘某死亡和符某、刘某某受伤。
2008年3月12日21时40分,王建巢在海口龙昆南路道客新村路口发现李某独自行走,遂冲上前用手卡住李某脖子索要5元,李某说没钱后,王建巢又索要手机,李某说没有手机,王建巢遂将李某强行拉往路边树下,并将李的鼻子殴打流血,在继续拉拖李时,被当场抓获。
海口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决王建巢死刑,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死刑;林景、林邓、刘永进、王岩、李振瑞、王景聪等人均被判有期徒刑。几人表示将上诉。
作者:纪燕玲 黄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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