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0日电 据《朝鲜日报》报道,前三星集团总裁李健熙已放弃就上诉审的判决结果向大法院提出上诉。
据首尔高等法院透露,截至上诉期限17日,李健熙没有提交上诉状。李健熙在上诉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执行五年,罚款1100亿韩元。
李健熙涉嫌低价给予子女爱宝乐园及三星SDS股票的罪名被判无罪,因此没有上诉权限。有人推测说,他们认为大法院推翻一审和二审都被判处有罪的逃税罪名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决定放弃上诉。三星方面的律师李完洙就放弃上诉一事表示:“没有特别理由,尊重本人的意见做出了这样的决定。”
但是,起诉李健熙的特别检察官赵俊雄提出了上诉,因此,李健熙案还要接受大法院的最终判决。三星特检法建议在两个月之内宣判,因此,大法院最快可能会于12月份对李健熙做出最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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