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0日电(新华社记者杜宇)在中国工会十五大上,一位工会主席讲了这样一件事:当地有一家私营企业,老板不愿意在自己的企业组建工会,经过县工会做工作,企业工会成立了,可由于工会主席由老板娘担任,职工们表示不满。
后来,县工会给这家企业派去了一位专职工会主席,才理顺了关。
老板娘当工会主席,暴露出非公企业组建工会难的现状。一些私营企业主认为,上缴工会会费增加企业负担,职工会联合起来“闹事”,与自己作对。于是想方设法阻止组建工会,或者搞“老板工会”。而一些非公企业职工维权意识薄弱,不懂得依靠工会组织来维护自身权益。
老板娘当工会主席的,暴露出非公企业工会主席难当的现实。他们既是职工的代言人,又是老板的雇员;既要为职工说话办事,又要考虑自己的“饭碗”。如何在这两难中寻找平衡,对一些非公企业工会主席而言是个严峻的考验。
老板娘当工会主席,暴露出非公企业职工维权难的事实。非公企业职工大多是农民工。数据显示,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从农村转移出的劳动力70%以上在非公企业就业。这些职工综合素质偏低,缺乏法律知识,维权能力薄弱,在“强资本、弱劳动”的劳动关系下,维权异常艰难。
要解决老板娘当工会主席的问题,就要按照工会十五大提出的“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企业工会原则,进一步创新组建工会的思路、形式和入会方式,注重提高建会质量。一方面,工会通过组织职工参与民主决策,帮助企业纠正生产经营中的失误,教育引领职工大力推进职工文化、企业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劳资关系,促进企业发展。一方面,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要紧紧围绕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实现职工、企业、工会三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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