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网络学习绩效考评机制进行督导 本报讯(记者苏励)轻点鼠标,网络页面上弹出一个对话框:“您累计学习时间为1小时45分钟。”10月17日上午,省公安厅刑侦局干部于海峰专门拿出时间,进入该厅的计算机远程学习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学院”,认真观看中央党校专家的科学发展观视频讲座。
如何防止学习培训流于形式,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效性?省公安厅按照省委“丰富学习形式,创新学习载体,提高学习培训效果”的总体要求,利用今年开通的省公安厅“网络学院”,对全厅党员干部进行学习培训。该厅明确要求,全厅党委理论中心组全体成员、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党员民警职工,除抓好自学外,都要通过“网络学院”观看中央党校专家教授有关《科学发展观最新系列视频讲座》,时间不少于500分钟。
为确保网上学习效果,该厅还建立了网络学习绩效考评机制,引入惩戒措施,奖优罚劣。实行网上监控与集中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抽查个人学习笔记,进行学习督导。组织网上练习与集中测试,首次通不过者补考一次,仍不及格者,要继续前面的学习,直至通过。同时,"网络学院"还设置了交流中心,可利用网络"隐身"功能开展深入交流。
""网络学院"活化了学习形式,学习效果更好。"于海峰深有感触地说,网上学习中遇有紧急公务可随时退出,系统将自动记录学习时间和退出的时点,再次进入时系统将自动从前次退出的时点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