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米录、苏秀武)沽源县莲花滩乡年近8旬的康老太太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五个儿子不仅不养老,如今的她连最基本的温饱问题都无法解决。无奈,康老太太将五子告上了法庭,要求支付生活费每年1500元以及医疗费。
10月15日,沽源县人民法院调解了此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康老太太有五个儿子。康某的丈夫于2006年去世,开始,五个儿子送米、送面、挑水、弄柴,康某的生活能够正常维持。2007年之后,由于尽义务不均,五个儿子发生分歧,不再对老母亲尽赡养义务,致使其生活困难。就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康老太太与被告多次交涉,但五个儿子互相推诿,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五被告每人每年给付原告生活费300元,今年的生活费于10月30日前付清,之后每年的生活费在1月1日前付清。原告产生的医疗费由五被告随时分摊。原告可选择与五被告中的任意一位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