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 从昨天开始,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为在大陆的台湾居民补发或换发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为事先未办妥入境证件或签注直抵口岸的台湾居民办理台胞证签注业务。
据悉,此前我市尚无签发5年有效台胞证和台湾居民口岸签注的权限,在我市工作、学习、居住的台湾居民补发或换发5年有效台胞证需前往福建、江苏等地办理。台湾居民往返浙台两地,需事先在香港、澳门等地办妥入境证件或签注,遇节日包机则要从上海、厦门等有口岸签注权的城市辗转绕道,费钱费时。为此,省公安厅曾多次向公安部反映实际情况,日前终于获得授权。
根据相关规定,补、换发5年有效台胞证,由台湾居民本人向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年满60周岁或身患疾病等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申请手续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办申请;不满18周岁或无行为能力的申请人,由其监护人代办申请;因工作、学习等常住我市的台湾居民,之前曾申请过签注的,可委托所在单位代办申请。
我市是最早对外开放的14个沿海城市之一,地理位置上邻近台湾,历来就是台胞相对聚居的地区之一。2007年临时来温的台湾居民有6424人次,现有常住台湾居民433人,包括在温就业、投资、寄养、结婚、购房等,其中以就业、投资为最多,约占总数的36.5%,其次依次为探亲、老人投靠、儿童寄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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