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经省有关部门清理审核、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取消和停止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决定自2008年9月1日起取消和停止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59项、政府性基金项目2项(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末级项目口径统计为101项)。
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市物价、财政部门对涉及我市的收费项目进行了梳理。共涉及收费部门22家,涉及取消和停止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33项、政府性基金项目2项(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末级项目口径统计为63项),预计全市年减少收费近2亿元。
为贯彻省政府通知精神,市物价、财政部门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根据省政府公布取消和停止的项目和省财政厅、物价局明确的具体事项,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进行清理。2008年8月31日前发生的行政行为,尚未实施收费的可以补收,已提前预收的,应退还9月1日后的所有费用;对与这次取消、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相类似的,应予以取消和停止征收,不得将取消、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或改变名称继续收取。
据介绍,本月内,物价部门将对相关单位的《收费许可证》中相关项目进行注销、变更;财政部门也将对涉及取消和停止征收的项目在非税收缴系统中作相应取消和停止处理,并对需要收费的票据予以收回,保证取消和停止征收的项目落实到位。11月份,我市将对市直有关部门和辖市区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察。(羊勇姚秀峰) (来源:人民网-地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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