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拐点:山西银监局直面“30年未有之考验”
小企业融资难的加剧,成为上半年央行信贷紧缩和下半年经济下滑“后遗症”的最直接表现。
10月20日,银监会召开专门会议,学习10月1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明确提出四季度工作重点之一是,要高度重视小企业融资问题,把新增的贷款规模倾斜到小企业上来。
近日,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山西银监会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研。调研发现,当地中小企业发展形势严峻,今年上半年,全省6.6万户中小企业中,有5400多户停产倒闭。
从金融支持来说,小企业信贷授信严重不足、风险控制能力差成为最大问题。调研发现,除了农信社之外,全省银行的小企业贷款均为负增长,且不良贷款形势不容乐观。
中小企业困局
“我省中小企业面临着近三十年来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对于中小企业的生存现状,山西省银监局副局长吴增平在调研中表示。
根据山西省政府的统计数据,截至2007年底,全省中小企业户数约6.6万户,个体工商户总数为80多万户,企业增加值占到全省GDP的53.6%。中小企业已经成为山西省经济的重要支撑力量和持续快速发展的动力源和增长点。
但今年中小企业发展出现拐点。上半年,全省有5400多家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停产倒闭,1.4万户个体工商户歇业。
除了受到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生产资料价格等因素影响外,融资难是加剧小企业发展困境的另一重要原因。上半年,山西省内许多银行对小企业授信户数、授信总额和贷款余额增幅均出现负增长,总体授信总量明显不足。
截至今年上半年末,山西省银行对小企业授信户数为78574户,比年初增加2996户,增幅仅为3.96%。
从授信来看,全省银行小企业授信总额475.94亿元,比年初增加4.82亿元,增长1.02%,其中,农发行、华夏等六家银行山西省分行出现负增长。
而实际贷款增长同样不容乐观。
上半年,山西省银行机构小企业贷款余额468.60亿元,比年初仅增加8.58亿元,增长1.86%,远远低于全省贷款平均增幅5.66%,交行和浦发等六家银行出现负增长。
由于实际发放的贷款增加有限,小企业资金缺口明显扩大。
据山西省政府部门统计,往年山西省中小企业资金缺口一般为44%左右,今年资金缺口预计达到75%,全年中小企业拟完成投资834亿元,已经落实的银行贷款不及总需求的1/4。
相关人士介绍,上述数据如果剔除中型企业,单独看小企业的资金缺口,会更为严峻。
在向银行贷款难的情况下,许多小企业、甚至中型企业都转向民间借贷。不完全统计,山西省民间借贷规模约在1200亿元左右。
部分银行负增长
从小企业信贷投放主体来看,今年上半年,农信社、农行、城商行成为山西省小企业贷款的主力军。三家银行机构小企业贷款余额分别占到全省小企业贷款总额的58%、20%、13%,合计占91%,其中农信社更是占有半壁江山。
但是如果剔除农信社等的小企业贷款,其它银行机构的小企业贷款均为负增长。省内股份制银行小企业贷款仅为4.65亿元,占小企业贷款余额的0.59%,其中光大银行和中信银行小企业贷款余额为零,招行和兴业银行小企业贷款分别只有1000万元和1800万元。
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颇为复杂。
山西省银行业人士指出,激励不足,是导致员工对小企业信贷不积极的一个因素。
另外,山西省大部分分行不是小企业授信试点行,不少总行存在不鼓励非试点行开展小企业贷款的现象。
上述银行人士指出,由于山西省多数小企业所属的行业不是各行重点支持的领域,同时小企业也存在许多缺陷和问题,小企业贷款质量差也成为不少银行控制小企业信贷的重要原因。
山西银监局调研发现,上半年末,全省银行贷款余额为5916亿元,其中大、中、小企业分别为3154亿元、1543亿元、469亿元,其中大型企业不良贷款占比仅为1.45%,中型企业不良贷款占比约为20%,而小企业的则近一半形成不良。
力推试点
如何改善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成为当地银监局最头疼的问题。但应该清醒看到的是,不良贷款率高,并不是小企业本身的特质,即使在山西小企业不良贷款平均近半的情况下,侯马市信用联社晋都信用社不仅以小企业为主要贷款对象,而且实现了不良率仅为2.3%的良好业绩。
山西省银监局认为,这应该成为区内推广的典型。
截至今年9月末,晋都信用社的存款余额达4.5亿元,较2005年初净增2.11亿元,增幅为188.29%,贷款余额达2.67亿元,较2005年初净投放9800万元,增幅为157.99%,其中,为小企业累放贷款3.4亿元。
近年来,晋都以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不仅全部消化了历年亏损挂账,而且小企业不良贷款率仅为2.3%。
从晋都信用社的经验来看,颇多可资借鉴之处。
首先,对商户可变现固定资产、评定前六个月在信用社月均存款次数、日均存款余额及和信用社业务往来年限等数据,逐户测算出信用贷款最高授信额度。
然后,将初步评定的信用商户名单、信用贷款额度、贷款优惠利率,在辖内张榜公布,广泛征求各企业商户意见。
其次,在授信和放款环节也分别授权,实现权责明确。其规定,贷款金额在5万元(含)以内的,由客户经理授信审批;金额在5万元—10万元(含)以内的,由分管副主任授信审批;金额在10万元—25万元(含)以内的,由信用社主任授信审批;金额在25万元—30万元(含)以内的,由联社副主任授信审批。而信用商户凭《贷款证》,在核定的授信额度和审批的权限内,可在信用社随时立借据出贷,在前台办理。
山西银监局认为,晋都信用社的做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而为了支持小企业信贷,实现信贷倾斜,银监局还将采用小企业单独核定信贷规模和单独绩效考核等办法,来扭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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