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殴打公交司机后,公交车失控冲入人行道,撞死正在散步的湖北省气象局高级女工程师谭义晓,动粗的乘客贺荣胜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昨日在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受审。庭审持续了四个半小时。
是乘客拳打司机而导致公交车失控还是司机报复乘客放任车辆失控?打人乘客是涉嫌交通肇事罪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成为各方关注和辩论的焦点。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据了解,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法定量刑范围在10年以上直至死刑,而交通肇事罪最高刑为7年。
乘客司机起争执公交车撞死女高工 据检察院指控,今年4月4日晚8时50分,贺荣胜酒后与女友等数人,在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黄村公交车站乘坐一辆702路专线车,上车后,贺荣胜因刷卡问题与该车司机高某发生纠纷,后被他人劝阻。
9时10分,车行至鲁巷加油站附近时,贺荣胜要求高某停车,因未到站遭到拒绝后,贺荣胜走到高某身旁,突然用拳头击打其右部胸肩处,致使车辆操作失控,冲入马路右侧人行道,将正在行走的湖北省气象局女高工谭义晓撞倒,谭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此外,该车多名司乘人员受伤,车辆损坏严重。
案发后,贺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4月9日被刑拘。
公诉人称乘客拳打司机导致车辆失控
被告人称是司机故意撞车
法庭上,贺荣胜对指控的大部分事实予以认可,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但他强调,自己的行为不足以引起公交车失控,失控是司机挨打后报复所为。
司机高某说,贺荣胜当时挥拳打中的是他的右眼眉骨。
“这是司机蓄意报复我所为。”贺荣胜说,他打出一拳后,高某回头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嘴里嚷着“老子让你也不好过”,公交车在正常行驶约30秒后,突然右转冲上隔离带。
“我可以肯定车辆未采取任何刹车措施,且有加速迹象……”贺女友之妹刘某说,她说当时眼看着车辆撞向隔离带,赶紧蹲下双手护胸,以免被撞后伤残。
公诉人称,以每小时30公里算,车辆30秒可行驶200米至300米,“高某不可能在正常行驶几百米后突然变向,而其他证人却浑然不觉。”公诉人认为,公交司机两次停车规劝贺荣胜,并让乘客下车以规避风险后,贺荣胜仍不依不饶,拳打司机以致公交车失控撞死行人,对贺荣胜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责。
贺荣胜的辩护人钱开明律师称,本案司机高某在双方发生肢体接触前后,为报复贺荣胜,不顾乘客安全,超速驾驶向右猛打方向盘并未采取制动措施,致车辆越过两级高度约30厘米路障,越过花坛、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将行人谭义晓撞死。贺的行为确实干扰了驾驶员驾驶,但没有直接或间接操控车辆(包括强夺方向盘、扯拉司机),其方法不可能直接危害到公共利益和安全。相反,司机对车辆的不当操作,才是造成车辆失控的主要原因。”贺荣胜仅构成交通肇事罪。
受害人丈夫:司机没良心涉嫌故意杀人罪 让旁听者颇感意外的是,当法警押解被告人贺荣胜从同为湖北省气象局高工的遇难者的丈夫刘可群身边路过时,他表情平静,而当他看到司机高某出庭指证贺荣胜时,却激动起来:“这么长时间以来,你有没有上门看望过我们?你的良心何在?”
刘还就该案作证称:公交车以时速40公里左右的速度突然右转,撞断隔离带一棵大树后,越过非机动车道,再上人行道将妻子撞倒。该隔离带花坛有30厘米高,如果不是司机有意加速踩油门为之,完全可控制住车辆。
众人愕然中,刘可群宣读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他将高某所在的武汉公交公司第六公司列为第一被告、贺荣胜列为第二被告,一并索赔72万余元(含此前公交方向他赔偿的35万元)。
在这份诉状中,刘可群很少提及贺荣胜的过错,矛头直指公交车司机高某:司机高某一边驾车,一边与乘客吵架,并一直有挑逗性语言,有意激化矛盾;当贺荣胜动手打高某时,高某有义务和责任采取刹车等方式紧急避险,他却没有踩刹车,并将方向盘右转伤害路人,残酷地夺去了妻子谭义晓的生命,涉嫌故意杀人罪;高某还见死不救去打架,导致妻子错过了宝贵的抢救时间。
本报武汉10月2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