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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小区业主遇集体补款风波 律师称可退房(图)

业主们举牌抗议 商报记者 陈亮/摄
业主们举牌抗议 商报记者 陈亮/摄

  交了房款后 说好送的面积又让掏钱买

  郑州一小区百余业主遭遇集体补款风波 律师称面积误差比超过3%有权退房

  郑州市一处庭院小区100多名业主房屋经过房管局测量,部分房子面积多出几十平方米,开发商要求业主补交房款,业主们称,那部分面积原来是赠送的,现在是开发商反悔了,目前双方正在协商解决。

  商报记者 望开源 丁亚菲

  事件

  百余业主 遭遇“集体补款”

  郑州市一处庭院的业主近期陆陆续续接到开发商要求的补款通知。

开发商说,因房管局测量的房屋面积与预售协议中的有变化,需要补交一部分房款。

  业主询问置业顾问,大多数得到答复: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的,按照协议价补,面积误差超过3%的,超过部分可以按照协议价的一半来补。

  而小区内很多业主的房屋面积都不同程度地增加了。王先生赶紧在相关网站上查询,发现自己的住房面积为119.76平方米。王先生联系自己的置业顾问,置业顾问回答,需要按照房管局测量的面积与协议书上的面积差,补交房款。

  王先生按照其他业主们被通知的标准,自己的房子至少还需要补交10万元左右的房款。遭遇相同情况的业主们组建了业主论坛,商议维权,在业主论坛内,大约有百余名业主都在反映相同的遭遇。

  王先生和其他业主不满,先后多次去售楼部反映情况,但都没有得到满意答复。10月18日,作为业主代表,王先生和其他业主共同找到开发商,但是双方并未解决问题。

  质疑

  赠送面积哪儿去了

  王先生说,自己于2007年11月25日,向一处庭院开发商——河南利达置业有限公司买了“竹里馆”2号楼的复式楼层,总价为466548元。

  “是开发商反悔了。”王先生说,但因某种原因,当时开发商在协议书上显示总价466548元,面积只写了86.5平方米,单价为5393.62元/平方米。

  王先生说:“没有显示的42.5平方米,作为赠送,协议书上不予显示。无论我们怎么要求,他们说是公司规定,协议书是统一格式,不标明隐去的42.5平方米,他们只是在我们的置业计划书上的面积栏注明:面积为86.5+42.5平方米,总价466548元,相当于每平方米3000多元。”

  根据王先生提供的资料,很多业主的置业计划书上都在面积一栏里做了这样的标注。

  被要求补交房款的不止王先生一家,在竹里馆的业主论坛内,至少有20多名业主反映自己的房子面积增多,其中王先生家面积增多42.5平方米,还有另外一名王姓业主,也被要求补交34平方米的房款。

  “如果真像开发商在预售协议上标明的,我买的房子总价是466548元,面积为协议上的86.5平方米,单价为5393.62元/平方米,我疯了?花高价买一样的房子。”王先生说,自己和其他业主一样,都有赠送面积,但现在这个赠送面积缩水了,实际产权面积却增加了这么多,导致需要补款。

  业主代表王先生说:“当时开发商是这样说明的,把房屋面积做小,赠送的面积不计入购房面积,对于我们业主在交物业费和相关配套费等按面积收的费用,都可以得到实惠。”

  置业顾问

  可能是原来赠送的面积计入产权了

  一处庭院售楼处的置业顾问张先生(化名)说,其实对于业主的遭遇他也觉得很无奈,当初确实是承诺了有赠送面积。一般复式结构都有赠送面积,但这个面积业主是没有产权的。房管局对这样的面积,也不会计算在业主的产权之内。

  但是如果开发商在后期的建筑中,没有严格按照当时的图纸施工,多种原因都可能造成房管局测量的实际面积增加,把原来赠送的不算产权的面积计算进去。使得业主实际购房面积增多,需要补交房款。

  对于这个情况,该置业顾问表示,自己不好评价,只希望开发商能妥善解决。

  开发商

  周四会给业主一个满意答复

  昨日下午4时,记者电话采访了河南利达置业有限公司娄经理。详细说明了业主投诉的情况。

  娄经理说,这个事情他们已经知道了,10月18日,跟部分业主进行了沟通,但是没有达成最后协议。

  娄经理说,之所以出现预售时房屋面积和房管局目前测量的不一致,原因很多,比如可能是测量方法不一样,在房屋修建过程中,公用部位的大小、位置、用途都有可能造成房屋面积增加,房管局将来还要再测量一次,到时候业主可以进行现场监督。

  娄经理说:“多出的面积可以按照一定的优惠价给业主。目前公司正在就这个问题进行研究,本周四会给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至于业主提出的,当初开发商在购房协议上把面积做小了,现在反悔,娄经理说,当时都有购房协议,协议上面积写得都很清楚。

  律师

  面积误差比超出3%时可退房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的苏律师说,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为防止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缩水”和“超标” ,规定了面积误差比。

  如果房屋按建筑面积计价的,面积误差比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或退房。买受人不解除合同或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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