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0月22日电 香港立法会《2008年雇员再培训条例公告》小组21日召开会议,讨论豁免外佣征费2年的措施。议员要求永久免除征费,以免雇主在期限前,提早解雇外佣。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承认,会出现提早解约情况,但无意永久免除征费。
特区政府早前提出豁免外佣征费2年的措施,外佣雇主由今年8月起至2010年8月,都不需要为新签约的外佣,缴交每月400元的征费去支持再培训局的课程。
在21日的立法会《2008年雇员再培训条例(修订附表3)公告》小组会议上,不少议员都批评特区政府欠缺承担,将再培训局营运费用的责任推向外佣雇主,要求永久撤消征费,改由公款支持再培训局运作。
工业界议员梁君彦担心,雇主会在2年期限前,提早解雇外佣,引发解雇潮,“为何别人有47个月(豁免),我只有9600元(豁免),只有2年呢?”不过,劳工界议员叶伟明则支持继续征费,认为有助培训香港工人,协助就业。
张建宗承认,会出现提早解约情况,但也提醒雇主可能会涉及很多其它的开支,要小心考虑。 (来源:人民网-港澳频道)
(责任编辑: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