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草案
不再规定实施监管码制 草案删去初审稿中有关监管码的条款和内容,不再规定食品实施监管码制度。
解读草案初审稿规定:国家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实行监管码制度。一些全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企业提出,监管码技术并不复杂,容易仿冒,实践中查询率低,对产品防伪作用有限;而且目前企业已广泛采用条形码,再实施监管码,企业除需要支付入网有关费用外,还涉及增加员工、设备等问题,会增加生产成本;多数小型食品企业不具备入网能力,建议法律不作规定。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张庆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