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非法围海造地现象仍很突出,特别是一些带有"官方背景"的非法用海案件比例仍居高不下,已成为海监执法的最大阻力。”中国海监总队常务副总队长孙书贤在中国海监成立十周年新闻发布会上如是说。
十年前的10月19日,隶属于国家海洋局的行政执法队伍中国海监诞生。
从此,在我国三百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上,拥有了一支以维护海洋开发利用秩序、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海洋资源权益为己任的海上护卫队。
“海盾”行动严查“官方背景”用海 长期以来,由于沿海区域开发缺少科学规划和管理维护,肆意占用、任意开发海域现象十分普遍。向大海要地,填海造地,成为最经济、便捷的开发方式,沿海很多大型企业乃至政府规划项目都不约而同地作出了上述选择。
2002年,我国正式颁布了海域使用管理法,这部法律的出台,在长期被“重陆轻海”意识影响的中国产生了巨大反响。然而,颁布之初,新生的海域法并未深入人心,长期形成的滥用海域局面纷繁复杂,在海洋经济迅速崛起、全国沿海开始声势浩大的填海造地运动时,没有多少人意识到应该受到海域使用管理法的约束。
为此,中国海监从2003年启动了针对案情复杂、涉案面广、罚款数额巨大,尤其是受到地方阻力较大,具有“官方背景”的涉海违法案件的“海盾”专项执法行动。据了解,2006年,“海盾”案件查处数量从2003年启动第一年的10起增加到74起,罚款额超出了前三年的总和;2007年,“海盾”案件查处数量达到111起,罚款额7617万元,又比2006年增加了一倍以上。几年来,“海盾”专项执法行动以其对重大海洋违法行为的持续高压态势,有力地推动了海域法在我国沿海地区的迅速普及和贯彻。
此外,中国海监还针对海洋污染事件多发的石油平台、海洋倾废、海砂开采以及养殖用海、海洋工程等展开了一系列多种形式的执法检查和专项行动。2001年至2007年,中国海监各级队伍在海域使用、海洋环境保护等执法工作中,累计开展各类执法检查179552次,共发现违法行为15294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9247件。我国海洋非法用海和破坏海洋生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全海域定期维权巡航制度全面建立 199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正式出台。根据公约规定,我国可主张近300万平方公里的管辖海域。作为重要的海上综合执法力量,中国海监的重要职责之一,是代表国家以行政执法的方式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
自1998年建队至今,中国海监依据领海及毗连区法、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我国内海、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及其他管辖海域的权益、资源、环境实施海上维权监管。发现和制止了多起侵害我国海洋权益的事件,不断取得涉外执法领域的重大突破。其中影响较大、持续时间较长的专项执法行动包括:对日在东海打捞其击沉的不明国籍沉船进行监视监管、对日在我国东海管辖海域进行的海底资源调查进行维权执法、对他国擅自在我国管辖海域开展的军事测量活动进行监视监管等。
2007年,经上级批准,中国海监开始对包括南海南部在内的我国全部管辖海域实施定期维权巡航执法,中国全海域定期维权巡航制度全面建立。至此,我国300万平方公里管辖海域有了全天候的执法巡航兵。截至2007年底,中国海监船舶执行定期巡航任务130余航次,共发现外方各类侵权违法行为30余起,涉及外方船舶、飞机110余艘(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