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重点城市79个公共场所空气质量达标率仅为45.6%——
罪魁祸首:氨、甲醛、二甲苯、苯超标
飞机场的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100%
本报讯(记者 张晓鹏) 10月21日,省环保局发布第三季度重点城市公共场所环境质量报告,全省监测的79个公共场所,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仅为45.6%。
环保部门共在重点城市的飞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候车室、部分影剧院、大型超市、宾馆、酒店等,设立79个监测点。统计结果显示,飞机场的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100%,火车站为66.7%,汽车站为54.5%,影剧院为40%,大型超市为45.5%,宾馆、酒店为34.3%,公共场所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只有45.6%。超标最多的污染物是氨,超标11.5倍。其他污染物的超标情况分别是:甲醛超标6.25倍;二甲苯超标7.71倍;苯超标4.64倍;甲苯超标1.25倍;一氧化碳超标0.7倍。“这些污染物主要隐藏在建筑水矿渣、板材、胶水、油膝、涂料等装修材料中,对人体健康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裴永强站长介绍,现代公共场所空间相对封闭,室内装潢时尚,不良的通风条件和劣质装饰材料导致的室内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由此引发的群发性污染事故时有发生。有效控制公共场所室内污染,还需要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
省环保局法规处处长王志朝说,目前只是监督装修以后带来的污染,通过发布的形式给予警示、引导,今后将从工程验收关入手,把公共场所的开张营业与空气质量结合起来,使共公场所室内空气达到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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