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碰掉自己命
齐红
听说他们要去“碰瓷”,他非要跟着去挣点钱,开着自己的两厢夏利就跟了过来,冥冥之中竟把自己引上了黄泉路。
惨不忍睹的交通事故
2006年3月15日,初春的京郊万物复苏。
许是春机盎然的缘故,长途的奔波并没有给车上的三个人带来多少倦意。上午10点多钟,货车由西向东行驶到京郊顺义区顺沙路,三个人都精神头十足地注视着窗外的春色和路况。宽阔平坦的公路上人少车稀,汽车惬意地向前行驶着。
车行至北方利民加油站西侧时,三个人同时注意到一辆红色三厢夏利从王明车的左侧超了过去。不料三厢夏利超车后就开始减速,为避免撞上这辆车,王明不得不也跟着降低了车速。大约过了两三分钟,一辆两厢夏利车又从他们车的左侧超了过去,两厢夏利直接超过那辆三厢夏利走在最前头。只见两辆夏利一前一后开得特别慢,王明的车跟在三厢夏利车后七八米左右的地方。
前后三辆车慢腾腾地行驶了几分钟,就在此时,两厢夏利车突然车头向南横在公路上,三厢夏利车向左打了一把轮。情急之下,王明跟着一脚急刹车,然而,这个将近40吨重的庞然大物并不那么听使唤,“砰、砰”两声巨响,大货车先是撞到了三厢夏利的后部,接着又撞到了两厢夏利的右侧。车祸现场惨不忍睹,从两辆夏利车被撞后的位置足以想见其惨状———三厢夏利被撞到了对面路北的沟里,两厢夏利被撞后甩到了王明货车的右后方,两厢夏利司机当场毙命。
王明立即拨打了120。
受害者“吞吞吐吐”
随后,王明和三厢夏利的司机贺卫民被带到交通队询问情况。王明向交警描述了事故经过,他的一句“第一辆夏利车前方什么情况也没有,不知为什么突然一下子头南北尾横在路中央”,勾起了交警心中的一片疑云。
而作为这起事故的受害人,三厢夏利的司机贺卫民在接受询问时却没有一般受害者惯有的理直气壮,对交警的询问也是言语谨慎、闪烁其词。当交警问贺卫民是否认识死者时,贺卫民矢口否认了。在交警询问情况的过程中,贺卫民的手机铃声不时响起,而贺每次接电话,明显都很紧张,总是小心地避开警官。此情让办案交警加重了心中的疑虑,他要过贺卫民的手机一看,其通话记录中的几个号码竟与死者手机中的通讯记录相同。
这个案子可能不是简单的交通肇事。当晚,案件就从交通队移送到了刑警队。
经侦查,案情很快真相大白。原来这是一起有预谋的,多人参与的“碰瓷”敲诈案。几个作案人因为是首次作案,作案手段还属于“菜鸟级”的水平。
自己“非要”去送命
同案的贺卫民、韩志强、暴玉京以及死者曹某均是北京昌平区的农民。贺卫民听人说过“碰瓷”的事后,觉得用这个方法挣钱颇为便利,于是就找韩志强商量着也做一“活儿”。正好贺卫民自己有一辆三厢夏利,韩志强提出再找一辆车,两辆车打配合,前边车一点刹车,贺卫民的车也跟着踩刹车,让后边的车撞贺卫民的车,因为贺的车上了保险。碰上之后前边的车继续走,贺跟后面的司机要钱。
二人一拍即合,贺卫民随即打电话又约了暴玉京,三人商定第二天到天北路和顺沙路的路口见面。正所谓无巧不成书。第二天贺卫民和韩志强都已经出发了,曹某给韩志强打电话,听说他们要去“碰瓷”,非要跟着去挣点钱,开着自己的两厢夏利就跟了过来,冥冥之中竟把自己引上了黄泉路。
却说几个人在天北路口聚齐后,商量着去找一辆长途贩运的大货车做目标。原因有两个,一是外地司机出门在外,一般都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容易出钱;二是大货车上一般都载着巨额物资,耽搁了行程就有可能造成违约,一旦赔偿损失更大,所以大货车司机一般带的钱都多,好讹。几个人商量好后,韩志强就上了暴玉京的车,贺卫民开车紧随其后。两辆车一前一后开了一会儿后,韩志强发现暴玉京的车反光镜看着太模糊,随即让暴玉京停车。韩志强上了曹某的车,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之后,曹某开车在前,贺卫民尾随其后,两辆车在顺沙路上转悠了一会儿,就相中了王明驾驶的这辆“蒙”字牌照的大货车……
这起由贺、韩、暴、曹四人以勒索钱财为目的而故意制造的交通事故,造成了曹某本人死亡、三车严重受损的严重后果,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一审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贺卫民、韩志强有期徒刑四年,暴玉京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对此同级检察院提出了抗诉意见。近日,终审法院采纳了北京市检察二分院的抗诉意见,依法改判原审被告人贺卫民有期徒刑十年,韩志强有期徒刑十年,暴玉京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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