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中央政法委干部
大胆女骗子连丈夫都蒙
新报讯 记者 张家民 通讯员 郭学文 冒充中央政法委督察局督察组副组长,编造认识中央领导的女儿等谎言,以能办理贷款为名诈骗“好处费”,为了骗取钱财,中年妇女高某绞尽脑汁。
现年51岁的高某于2004年与一名男子相识并结婚。刚认识时,她自称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设计人员,后来就吹嘘自己进了市公安局,再后来又说自己调进了公安部督察局。
2007年5月,高某与王某等人相识,这时高某自称是中央政法委督察局督察组副组长,而且认识中央领导的女儿,王某等人信以为真。同年5月,高某又通过王某等人与男子刘某相识。刘某当时想在秦皇岛开发房地产,但缺少资金。高某与刘某相识后,许诺可以给刘某办到贷款。高某表示办贷款没问题,但需要给办事的人好处费。为了获取资金,刘某答应了高某的要求。去年5月7日,刘某在一家银行将15万元人民币转到高某的账户内。但过了几个月,贷款也没办成,刘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报警。警方经侦查,于今年1月12日将高某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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