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人纠结起来,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制造、贩卖毒品,涉及犯罪罪名达16项。近日,经(湖南)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团伙首犯王芝虎被法院认定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16罪,一审判处死刑。
团伙其他成员也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
王芝虎团伙在2002年至2007年5月间,在醴陵市大肆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强揽工程、制造与贩卖毒品,犯罪70余次,其中制造麻古多达3.1万粒,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是醴陵市近年来最大的一起涉黑案件。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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