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今天(22日)举行中心组(扩大)学习,就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学习交流。高检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强调,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围绕解放思想,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曹建明着重谈了三点体会和认识。
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转变检察机关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进一步解决好“四观”问题:牢固树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牢固树立办案数量、质量、效率与效果相统一的政绩观;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权力观。
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一要着力解决检察工作整体发展水平还不够高,基层基础工作还不适应,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各项检察职能和各地区工作发展还不平衡协调等问题。二要着力解决思想不够解放,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工作不实,脱离群众,做表面文章等问题。三要着力解决少数检察人员有案不办、压案不查,干扰办案,违法办案,特别是受利益驱动办案和以权谋私办案等突出问题。四要着力解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与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需求不相适应,在履行职责中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制约检察职能发挥的问题。
三是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构建有利于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要进一步优化检察职能配置,进一步完善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进一步改进、完善检察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规范、完善执法办案流程和行为规范,强化检察机关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赵阳)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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