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镜头,王续生面带微笑。 |
劫犯给事主发短信要钱
自称捡到背包想要好处费 143条短信成破案线索
一般的抢劫犯,在抢劫后马上逃之夭夭,或者继续谋划下一轮劫案。可王续生却在抢劫后狂发143条短信给被抢者,还索要现金和银行卡密码。事后,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虽然自己此前已是“三进宫”,可这是第一次抢劫,没有经验。昨天,北京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4年。
事件回放
深夜回家遇持刀抢劫
“我看到有个人迎面走来,就快步想离开,可他这时用左手抓住了我的右肩。
小婷当时所携带的红色背包里只有80多元钱,此外包内还有身份证一张、准考证一张、3张银行卡和名片等物。因为损失并不严重,遭抢后的小婷没有选择立即报警。可令她没想到的是,只抢得这一点钱的劫匪并没有就此善罢甘休。
接短信“捡包人”要好处
次日,因为前一晚受到了惊吓,小婷向单位请了病假。8点多,她接到一条短信,这让她觉得自己遇上了好人。短信的内容是:“我在上班途中的草地上,捡到了一个包,里面有你的身份证和名片等。”署名是王先生。
小婷马上给“王先生”打去电话,可他却关了机。随后,这位王先生用一个新的号码给她发来短信,并打电话说会抽时间把包给她寄回来。可是,这位王先生随后又提出条件,想要点“好处费”,或者是5000元现金,或者是告诉他银行卡密码。这让小婷感到不安。
随后,当她去银行为自己的卡挂失时,被告知她的卡已被锁死,这说明有人曾用她的卡来取过钱,只是因为密码不对而被锁死。接下来的3天里,小婷共收到对方发来的143条短信,内容也是索要“好处费”。最终,小婷报了案。北京北站派出所根据小婷手机中的短信息及相关线索将王续生抓获。直到这时,小婷才知道这位王先生就是当初抢她的劫犯。
法庭现场
自称最对不起4岁女儿
在法庭上,王续生对所有指控供认不讳。庭审中,王续生面对记者的镜头非常配合,还有意冲镜头咧嘴微笑,后被法官警告“法庭上要严肃。”
他还总有“雷”人之语。他称:“我就是逗小婷玩,最终还是想把包还给她,因为抢劫那天把胳膊摔断了,就没还。”他还谎称自己因为怕老婆,才换手机号发短信给小婷。后在证据面前,王续生哑口无言。他说,自己最对不起4岁的女儿。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他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听到宣判后,王续生当庭表示不上诉。记者获悉,自1990年至1999年,他曾先后因2次故意伤害和1次敲诈勒索“三进宫”,最后一次刑满释放是在2002年4月3日。因此,法院此次对他从重判决。
对话
劫犯自称“有的是钱”
记者(以下简称记):已经“三进宫”了,为什么还抢劫?
王续生(以下简称王):我那天喝高了,要是有人在身边拦着我,我肯定不会这样做。
记:不是有预谋的吗?
王:我真是喝多了,也就不管是谁了,你那天站那儿,我也会一样抢你!
记:为什么抢劫后,还给她(小婷)发短信?
王:我第一次抢劫,没经验,前几次都是因为别的事进去的。
记:家里人知道你被抓了吗?
王:我在家里被抓的,当然知道了,这让家里人很没面子。我让他们来看我,都没人来。
记:你认为自己为什么会接二连三的犯事?
王:我不缺钱,不在乎那5000元的好处费,我们家就住在巴沟(海淀)附近,拆迁给了370多万呢。可能是从小被宠坏了,我上面有4个姐姐,都让着我。
晨报记者 白明辉
首席摄影记者 吴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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