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锻炼真难找地方,要是在小区内有块儿场地该多好啊!”这是湖南省长沙市许多市民共同的心声。据记者了解,目前,长沙市大部分小区内的体育锻炼场地和设施都显得捉襟见肘。
现状
体育锻炼场所严重匮乏 “我们这座大楼里面至少有2000多名居民,可楼下设置体育锻炼器材的场地不足四平方米,楼前道路车辆川流不息,楼后是密集的商业区,想跑步都找不到地方。
”刘涛是长沙市一家企业的员工,前年在长沙市繁华地段购买了一套住宅,可是每天起床后他却找不到锻炼身体的场地。
“小区里面惟一一个体育锻炼场地就是小学里的一个小足球场,但我们成年人是不允许进去踢球的。”家住长沙市德馨园小区的何雄对记者说。
记者连日采访发现,长沙市大部分小区都缺少必要的体育设施和场地,大多数社区居民对本社区锻炼设施“不满意”或“极不满意”,认为小区的锻炼设施严重不足,活动场地小,设施陈旧。这种状况极大地挫伤了城市居民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制约了社区体育的发展。
“不仅公共体育场地及全民健身场所与群众的体育需求存在差距,长沙市目前可供开放的体育场馆也不多。”长沙市体育局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
据记者了解,长沙市体育馆建于上世纪70年代,因馆舍陈旧、设施设备简陋,加上城市建设需要,现已拆除,但因种种原因,新馆建设至今未能启动。为举办全国第五届城市运动会,长沙市改建了贺龙体育场,根据赛后以场养场、体育产业发展和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体育锻炼场所的要求,配套建设了一批体育场地设施。因建设期间资金运作原因,赛后相当一部分公用体育场地设施划归相关企业所有,至今封闭闲置,没有对外开放使用。
“我虽然住在体育馆附近,但不能到体育馆去锻炼身体。”家住长沙贺龙体育馆附近的曾先生向记者证实。
释因
体育法贯彻实施不到位 是什么原因导致公共体育场地和设施如此匮乏呢?
“体育法颁布已有12年,《湖南省全民体育健身条例》问世也已快5年了,但实施效果难以令人满意,群众享有的体育权利和义务得不到根本保障。”长沙市体育局局长魏华松指出。
据记者了解,按照2005年国家体育总局主编、建设部和国土资源部批准实施的《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规定,1000人到3000人的社区,要求配备2个乒乓球台、1个室外综合健身场地、1个儿童游戏场等。10000人到15000人的社区,要求配备1个篮球场、1个5人制足球场地、1个门球场、6个乒乓球台、2个羽毛球场地等,但现实中上述规定很难实现。
“有关部门对履行体育法的法定职责认识不清,配合不到位。比如体育法规定城市居住区体育设施必须与居住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但是很多地方在新建、扩建和改建城市居住小区时,大多未能按照体育法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规划配套建设体育设施,直接造成一些居民小区体育设施缺失或不足。”魏华松表示。
而造成这种状况的另一个原因是,公共体育投入严重不足。
我国体育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
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长沙市一些必要的体育基本建设经费并未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基层体育事业经费一直是一个“老大难”问题。
据记者了解,长沙市目前的社区体育设施建设主要来自体育彩票公益金的投入,而政府投入的资金非常有限。在一些新建小区,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开发商不愿意提供任何体育设施和室内体育活动场所,而该市每年有限的体彩公益金已无力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
“现有经费根本难以满足全市体育设施建设的需要。”知情人对记者说。
记者从长沙市体育局网站了解到,长沙市全民健身专项经费多年来一直维持在1999年确定的60万元,按照城区人口平均,每人不足一角钱。
长沙市本级体育法制建设相对滞后,体育法规缺失也是原因之一。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自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长沙市清理规范了部门规章,废止了一些原有的体育许可,使原来建立起的执法方式和机制终止,致使长沙市本级的体育法规空缺,在开展体育市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着行政执法职能缺失的现象。
对策
强化法律责任多元化发展 全民健身如何走出社区体育设施不足之困局?
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唐超华认为,首先要立法明确城市社区健身场地设施的建设执法主体,强化法律责任,从源头上解决健身场地设施不足的问题。
“要破解这些难题,就要多渠道、多元化筹措社区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经费,积极探索向社会引进体育设施建设资金的新路子。按照互惠互利原则,引导、带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以冠名、入股等多种形式,投资兴建社区体育设施。鼓励、支持社区居民和单位通过捐赠、资助方式参与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长沙市体育爱好者李晴建议。
湖南律师张玮则认为,促进基层社区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首要的问题是要解决基层社区的体育组织建设问题。但在现行法规框架中,成立体育社团的门槛相对较高。能不能通过立法,将社区体育组织纳入街道办事处职能范围,一方面既保证基层体育组织在现行行政管理体制框架内运行,另一方面赋予街道办事处行使社区公共体育事务的管理职能。
本报长沙10月23日电
调查札记
根据记者了解,长沙市本级体育法缺位的状况有望近期解决。
“我市自2000年起,就着手起草了《长沙市市民健身条例》,并进行了多次修改,现已纳入人大的立法调研程序。”魏华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