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力促农垦与地方协调发展 南海网10月23日消息:(记者孙乐明)省委、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农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对建立富有效率的海南农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海南农垦与地方经济社会社会协调发展,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
分离办社会职能 海南省全面管理海南农垦后,将按政企分开、社企分离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总体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分离海南农垦办社会职能,推动海南农垦机制创新,转变发展方式,增强经济实力,使农垦企业成为海南经济新的增长点。
《意见》提出,用1年左右时间,将海南农垦所属中小学校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用3到5年时间实现海南农垦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管理、社区服务管理及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居民管理、公安机构等社会职能平稳移交地方政府管理。
财政纳入省本级 海南省全面管理海南农垦后,海南省农垦总局纳入省本级部门预算管理。原由农业部按照海南省农垦总局年度预算下拨的各项资金下划海南省财政后,在过渡期内,预算管理资金由省财政直接下达海南省农垦总局,今后省财政将逐步加大对农垦的支持。
中央对海南省农垦体制改革给予的一次性综合财力补助资金40亿元,按农垦改革发展思路、进程、节点,结合农垦改革发展实际合理安排。
待遇逐步拉平 从2009年开始,海南农垦系统养老保险移交市县属地管理,基本养老保险纳入省级统筹,通过努力逐步拉平农垦与地方的养老金水平,未来3年对农垦离退休人员的调待政策要继续给予倾斜;海南农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纳入属地统筹管理,与地方市县同步推进;海南农垦职工医疗保险从2009年1月1日起纳入市县属地管理,一步到位,与地方市县同步推进,享受政策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农垦事业保险、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从2009年1月起实行属地管理。
轻装上阵谋发展 分离了企业的政府和社会职能后,农垦企业将轻装上阵,集中精力发展产业。
《意见》要求,海胶集团所属基地分公司,全面推行国有开割胶园职工家庭长期承包。在非胶农场实行“基本田”和“经营田”制度改革,确保每个居民家庭拥有自己的基本田。将非胶农场中具备条件的农场改造成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推动企业产业化经营。对不具备条件组建企业或企业集团的农场,并入周边乡镇或单独设镇。
海南农垦将按上市公司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管理运作,推进橡胶产业集团上市。与此同时,农垦将发挥组织化程度高的优势,加快发展林产、地产、物流、畜牧、农产品加工、旅游健康休闲、制种等多元化产业,夯实经济基础,支撑海南农垦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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