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27日,在广州工作的小倩(化名)只身前往广东阳江,想向她的朋友小强(化名)要回之前借出的10万元,但令她意想不到的是,朋友非但不还钱,反而手执水果刀朝她狂砍数十刀。经法院审理并宣判,小强终于受到了法律惩罚。
然而小倩身上的痛苦却刚刚开始,刀伤不仅令她毁容,而且还割坏多处神经,免疫力丧失,体重从95斤急减到50斤,瘦得皮包骨。为了给女儿治伤,善良的父母变卖了老家的房产,东凑西借为其治疗,但依旧杯水车薪。
脸颊多处留疤痕瘦得皮包骨 日前,记者在一片破旧的出租屋内找到了小倩一家。从小倩的脸上一点也看不出一个20多岁大姑娘的模样:脸色苍白,脸颊多处残留着治伤留下的疤痕,嘴角紫红还泛着血迹,大腿没有常人手臂粗,整个人干瘦干瘦的,十分憔悴。她喘着粗气吃力地向记者讲述了发生在去年的那次不幸。
小倩在广州一所高校毕业后,就留在广州并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每月收入4000元。小强因几次给小倩修电脑的机会认识了小倩。之后,小强连续两次找小倩借钱共计10万元,“当时大家关系不错,我就把银行卡里的钱划给了他,还留了借条”。
阳江讨债未果反被砍57刀 2007年2月27日,小倩带着借条到小强所在的广东阳江,当晚在宾馆住了下来。第二天凌晨5时,小强找上小倩,“当时小强说父母准备去深圳开工,要去后山拜神,叫她一起去顺便还钱。”小倩对小强很信任,于是便跟随他到后山。
在半山腰上,小强突然一拳打在小倩的眼眶上,小倩只觉得眼前一黑,身上顿时一阵冰凉的刺痛。小强掏出事先准备的水果刀,朝小倩身上一顿狂砍。不知过了多久,渐渐恢复知觉的小倩忍着剧痛爬到路边,找人帮忙报警。“后来听说我当时成了一个血人,身上被砍了57刀!”
此案经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07年10月16日判决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未遂),获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判处被告人赔偿受害者经济损失12万多元。
父母倾家荡产为女儿治疗 被告受到法律的惩罚,但小倩一家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从宣判到现在,打小强家人的电话总是一打就挂,”小倩的父亲说,到现在他们只得到了当时的欠款,而小倩的治疗费用没有任何着落。
为了给小倩治伤,父母将家中的房产变卖,陪女儿在广州住,随着治疗的深入,高昂的费用让他们家完全吃不消。小倩父母说,一年间,他们走遍了广州各大医院,花去了30多万元,四处借钱但依旧没有凑齐为女儿继续治疗的费用。
在相册上,两年前的小倩还是一名如花似玉的大姑娘,而如今,小倩的体重已从95斤下降到50斤,几乎是皮包骨,走几步路就喘得不得了,父母看了心疼得要命,泪水只能往肚子里咽,“小倩很要强,这件事从未和其他亲友讲过。”母亲时常背着女儿去附近医院看看,她说有一线希望她都不会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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