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10月23日电(记者曹志恒)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经过连日奋战,于10月21日23时,将涉嫌持刀抢劫出租车的犯罪嫌疑人郭某抓获。至此,10月19日在乌鲁木齐市接连发生的2起持刀抢劫车辆案件全部告破。
经初步查证,2起案件均系嫌疑人郭某一人所为。
10月19日3时30分,警方接一出租车驾驶员报警称,有一青年男子搭乘其出租车至日月星光花园小区附近下车后,因拒付车费发生争执,该男子抽出随身携带的砍刀,向车门及后备箱各砍了一刀后逃离。
3时45分,另一出租车驾驶员报警称,在碱泉街诚盛花园小区附近擦洗车辆时,一青年男子欲搭车。该驾驶员因马上要交班,建议其搭乘其他车辆。该男子遂掏出随身携带的砍刀砍向驾驶员,驾驶员躲闪跑开,该男子朝车体猛砍几下后驾车逃走。接警后,乌市公安局公交分局迅速出警,展开调查。20分钟后,民警在红桥转盘附近发现被抢车辆。
当日4时40分,警方又接一出租车驾驶员报警称,在红山东路营运时遭一青年男子持刀威逼,其出租车被抢。后经民警多方查找,19日上午在河南路立交桥下河滩路上找到被抢车辆。
上述案件发生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责令以公交分局警力为主,会同相关部门,立即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专案组认定上述案件系同一犯罪嫌疑人所为,经连续两天两夜缜密侦查,于21日晚将藏匿于达坂城区的犯罪嫌疑人郭某抓获。
经审查,嫌疑人郭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称几天前因房费与旅社老板产生纠纷,19日1时左右酒后闯入旅社闹事,因担心对方找人报复,欲抢车逃离乌市。因驾驶技术不熟练,所抢车辆行驶一段后相继抛锚。目前,嫌疑人郭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针对上述案件,警方提示出租车驾驶员:遇到抢劫等危险情况时,应迅速驶离现场。确实无法驶离现场的,应脱离车辆,避免被嫌疑人控制,同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报警。
(责任编辑:张庆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