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2006年9月25日,北京汉拿山餐饮公司董事长、35岁的张某驾车与两名行人相撞,致1人当场死亡1人受轻伤。事后,该公司司机黄某曾替张某出面顶罪,并向公安机关作虚假供述。2006年10月11日,两人到交通队投案自首。目前张某已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诉,司机黄某被控包庇罪同时被诉。[我来说两句] |
记者上午从(北京市)海淀法院获悉,北京汉拿山餐饮有限公司董事长、35岁的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日前被检察机关诉至海淀法院。同时被起诉的还有该公司司机黄某,因事后曾为张某顶罪,黄某被控犯有包庇罪。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9月25日,被告人张某驾驶车辆行驶至海淀区紫竹院路辅路非机动车道、汉拿山餐饮有限公司门前西侧时,与两名行人相撞,致一人创伤失血性休克当场死亡,一人受轻伤。后经海淀交通支队认定:张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的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后,该公司司机黄某曾替张某出面顶罪,并向公安机关作虚假供述。2006年10月11日,两人到交通队投案自首。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交通安全法规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黄某明知他人犯罪,仍然替其顶罪,其行为应当以包庇罪追求刑事责任。(记者张蕾通讯员费捷)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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