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前“调查局长”叶盛茂
中新网10月25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监察院”调查发现,前“调查局长”叶盛茂隐匿应送交检方的洗钱犯罪情资及相关极机密公文,却泄漏及交付给不应交付的人,违法失职情节重大,昨天通过弹劾,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审议。
叶盛茂被控隐匿陈水扁家洗钱情资,台北地检署八月底起诉叶盛茂并求刑两年半,台“监察院”方面由“监委”洪德旋、钱林慧君负责调查,昨天提案弹劾叶盛茂,弹劾案审查会以九票成立、两票不成立,通过弹劾。
弹劾案文说,洗钱防制中心今年一月十八日接获艾格蒙联盟提供有关陈水扁媳妇黄睿靓涉嫌洗钱情资,承办人邹求强签报叶盛茂经核可后,制成极机密函及附件黄睿靓海外资金情资一份,发文“最高法院检察署”时,叶盛茂说要亲自交给“检察总长”陈聪明,最后却没有“最高法院检察署”或陈聪明的收文回条。
弹劾案文表示,叶盛茂诓称要亲自交给陈聪明,却自始未交付,之后部属先后两次询问,仍掩饰已将该函及附件交给陈水扁的事实。
弹劾案文指出,叶盛茂取得艾格蒙联盟通报陈水扁家属可能涉及洗钱行为的数据,未陈报检察机关,反而面报陈水扁,甚至将已完成函报“最高法院检察署”的极机密公文并附件,亲自交付陈水扁,致失启动侦查先机,损害“调查局”声誉。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