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10月24日电 记者 胡新桥 见习记者 余飞 通讯员陈松今日,湖北省委政法委举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报告会。湖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吴永文作为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学习实践活动第一责任人和省司法厅联系负责人,给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全体党员干部做辅导报告。
他指出,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推进政法事业科学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全省各级政法机关一定要认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政法工作。
吴永文在报告中阐释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他强调,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一定要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把科学发展的理念,贯穿于公安、司法行政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到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一定要紧密联系公安、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不断深化对公安、司法行政工作形势特点规律的认识,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提升保稳定、创和谐、促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吴永文指出,政法机关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实践,要在“四个着力”上下功夫。要着力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以这次学习活动为契机,从源头上深入查摆执法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制度上完善执法,从程序上、实体上规范执法;要着力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执法为民是政法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也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根本保证;要着力增强干警的能力本领。要提高政法领导干部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提高广大干警做群众工作和执法办案的能力;要着力推进政法工作创新发展,围绕政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拿出硬办法、硬措施,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新思路解决新问题。
湖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正新主持会议并指出,各级政法干警要充分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提高认识。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端正作风,进一步推进政法工作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