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
本报讯(记者孟为)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发改委了解到,2008年高校新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为:单元式学生公寓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非单元式学生公寓每生每学年不超过900元。
北京市发改委近日对市教委《关于2008年北京高校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函》给予回复。2008年高校新建学生公寓,单元式的包括北京大学医学部南楼公寓;中国人民大学家属区成套房学生公寓;北京化工大学北校区5号、6号学生公寓;北京农学院学生公寓8号、9号楼。非单元式的包括北京师范大学学16号楼;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1号学生公寓;北京理工大学疏桐园A、B、C、D、E栋,静园A、B、C、D栋;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大学生公寓;北京印刷学院西校区男生宿舍楼、女生宿舍楼。
市发改委表示,学生公寓收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期预收,并要做好教育收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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